当前位置: > 狗狗资讯 > 狗狗训练 >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编辑:sqxzgg 时间:2021-12-07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狗是牲畜,咬人是狗的本性使然; 养狗人是人而非牲畜,当狗咬了人时,养狗人就应理性担责,安抚被咬人,并陪礼道歉,防疫活疗狗咬人事件视频。这是常理。

然而狗咬人事件视频,现实生活中,就有那么一些养狗人,一旦狗咬了人,不担责反而反唇相讥,甚至大打出手,怪罪被咬者,岂不可恶?!

出现这种情况狗咬人事件视频,一是部分养狗人,本身就品行不端,劣迹斑斑; 二是有的养狗人目的不纯,或打着喜欢宠物的晃子,干损人人勾当,把养狗当成施恶于人的工具,说白了就是人仅狗势; 三是钻管理的漏洞。

社会是众人生活的空间狗咬人事件视频,要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就希望社会成员间互尊互爱,使自已的行为在取悦时,不至影响一或提害他人,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美好!

衷心希望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管理,加措施,施良策,有效遏制狗咬人频发的局面,使管理常态化经常化,不要让狗狗污染小区洁净的环境,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狗咬人事件视频。

目前社会频发被狗咬事件,怎么看?

不知现在社会上的有些人是怎么啦,不把养猫养狗的花销和心思放在善待老人,孝敬父母,关爱孩子身上,却专心专意地在牲口动物上下功夫,胜过自己的父母,胜过孩子,胜过左邻右舍。要给猫狗特殊伙食,穿戴漂亮,甚至是还给它们化个妆,整副口罩眼镜,真可谓无微不至。

陪主人走路,陪主人乘船坐车,还有的陪主人吃饭睡觉等等,主人们真把一只猫一条狗当作自己的幺儿幺女了。如果他的猫狗是受了一点点委屈,甚至是议论他家猫狗的不是,主人绝不会善罢甘休的,非要找别人论个高低长短出个气不可。

有的人家,我说你喜欢宠物,养个小猫小狗的也就算了,即使是乱叫乱屙,别人也奈何不了你,但非要养个比肥猪还高,比成羊还大的狠犬,我有时看到一位大姑娘牵出来散步,十分费力的拉扯,那雄犬东奔西闻,露着牙,甩着舌头,使人一见,十分可怕,要是一下脱了绳,怎么得了?

还是那么说,如果恶犬出来伤了人,持别是小孩,狗主人必须负法律责任,看是你的狗重要,还是人命重要!

现在不仅是狗成灾,像老鼠,毒蛇,麻雀,野猪等等在农村都成了灾,跟活着的人们争地盘抢食物,这都是受一些专家大讲生态平衡,保护可爱的动物所赐!

从安阳狗咬人事件推诿扯皮来看,普通人被狗咬后究竟该如何维权?

事件已经造成了严重影响,被广泛关注,中纪委都发文评论。狗咬人本身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以前也有报道。本次事件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思考,作为安阳的职能部门,针对受害者,不是积极作为,而是推诿扯皮,究其原因,就是缺乏“以人民为中心”的信念,不担当、不作为。

作为一个普通人、一名受害者,多个部门、多名公职人员,无人作为,试想如果没有监控视频、没有媒体关注,受害人的维权路会怎样的艰难,那是难以想象的。

在当今,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坚信正义一定战胜邪恶,发挥舆论的作用,唤醒人们的正义感,相信政府会为民做主的,社会会主持正义的!

如何看待福建漳州七旬老人被恶犬撕咬至死,狗主仅愿赔10万?

说句难听的话:“10万块钱你当打发叫花子呢?”按照先前一模一样的案例来说:“狗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民事附带刑事责任都必须要承担才行,10万块钱远不足以处理该事件。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长话短说,详情如下: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事发经过如下事发地点在福建漳州紫泥镇南书村,时间为9月17日上午11时30分,遇害者为71岁的郭女士。根据郭女士的儿子黄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自己的母亲平日里性格非常的随和,在当地也是享有较好的口碑,经常会将家里面种的一些蔬菜拿到市场去售卖……”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事发当天,黄先生的母亲郭女士不知为何前往离家两公里的南书村一家酒楼内,而这就为接下来发生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黄先生强调说:“当时自己的母亲前往酒楼,有可能是因为到酒楼里面去卖菜,也有可能是去找他的小姨。”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可没想到,黄先生年迈的母亲在酒楼内就遭到了一条恶犬的扑咬(酒楼喂养的狗),黄先生在酒楼里面工作的小姨见状就连忙将老人家搀扶走出了酒楼外。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狗咬人事件视频:狗咬人视频事件真相 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说养狗人比咬人狗更可恶呢?

原以为万事大吉,可接下来才真的是噩梦的开始!正当黄先生的小姨和母亲走到酒楼后的空地时,谁料先前就已经对郭女士进行过一次伤害的黑狗再次尾随而来,这一次就直接将郭女士扑倒在地,进行了数分钟的撕咬,并且将其拖行数米,最终导致郭女士身亡。

按照道理来说,人命关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第一时间最该处理的就是这条伤人的恶犬。

可让人怎么也想不通的是“郭女士丢掉了性命,可恶犬至今还被人在酒楼里面养着”,真的是让人非常气愤。

事情发生两天之后,9月19日上午,涉事的酒店方面委托一人前去黄先生家协商处理赔偿事宜,给出的条件和态度让遇害者家属愤愤不平:

“对方竟然表示可以赔偿十万元了结此事!”

难道说“一条人命就值十万吗?”作为儿子的黄先生自然是没有同意,并且态度鲜明的说道:

“赔偿问题暂且不说,那条咬人的狗还养着,还没有被处理掉”,这是最让人气愤的!

因此来说,黄先生下定决心“一定要给母亲讨一个公道”。

网友们见此也是纷纷赞同,涉事酒店方面未免也将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那么该事件应该如何处理呢?10万元的赔偿无法让遇害者家属谅解,原因为何?多少赔偿才算合理?涉事酒店方面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以案说法、来看接下来的几个真实案例以及处理结果,以上问题都能得到解答。

几个相同案例案例①:

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在2020年四月份下旬时,也同样是发生过这么一起“恶犬伤人致人死亡”事件。

事发地点事发地点是在重庆奉节一县城,当时,年仅八岁的二年级小学生在上学途中被三条恶犬咬死。

想必如今这起事件是人尽皆知,众多的网友纷纷为孩子感到痛心:“小小年纪竟然遭受如此磨难,以至于最后丢掉生命。”狗伤人问题又再一次进入到了公众视线,引发了大众深思。

小学生被恶犬撕咬过后,120到达现场宣布抢救无效死亡,后来,这起事件非常迅速的就进入到了刑侦阶段。法医检查过后,奉节警方迅速出动将狗主人控制住了。

其狗主人的罪名就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孩子的父亲原先是远在外地工作,听闻噩耗之后连夜赶回家中处理孩子的后事。

4月22日,小学生遇害身亡,在警方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遇害者家属向狗主人提出92万元的赔偿请求。

因为是同村人的关系,并且狗主人的妻子还曾向遇害者家属跪地道歉,在众多的影响因素之下,最终,养狗人一家向遇害者一方提供了55万元的赔偿,这件事情才算达到了和解。

案例②

事发时间是在2018年,事发地点在安徽蚌埠,2012年二月份的一天早上,李某将自己家池塘边的一只马犬和比特犬绳子松开,让其自由活动。后来因为接了个电话,有事着急出门,所以没有将狗栓起来。

可没想到后来有一名路过人经过李某家池塘旁边的马路时,被李某家的马犬和比特犬大力撕咬,最终也是不治身亡。

这起案件于2019年5月份在五河县人民法院展开审理,同样是如此,其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值得一提的是在案发过后,李某非常积极地赔偿了遇害者近亲属24万元,并且取得了其害者近亲属的谅解后,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③

家住北京的李老伯,同样是由此遭遇。李老伯的妻子出门买菜遛弯时,遭到一条大型宠物犬的攻击,被没有拴绳的狗撕咬,拖行数十米,最终不治身亡。

警方同样是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狗主人进行刑事追责,并予以控制。

……

如何处理该案件?还有太多太多这样的相同案例,通过分析这些案例,可以得出非常鲜明且毋庸置疑的一点就是:

在郭女士遇害案件当中,养狗人如出一辙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不过其他的案件相对于郭女士案件不同的一点则是:在事发之后,养狗人所饲养的恶犬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处理,可见这些狗主人的态度还是比较积极,希望能够取得遇害者近亲属的谅解。

可郭女士一样当中,涉事酒店方面的做法却令人寒心,事情发生已经过去多天,致人死亡的恶犬还在被饲养,你说遇害者近亲属怎么能心平气和的来跟你谈论赔偿事宜呢?

直接了当的来讲:“十万元赔偿远远不够”,除去刑事责任将要被追究之外,根据民法典当中的相关规定得知:

“很显然,发生这样的悲剧,狗主人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是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有关于民事赔偿责任当中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近亲属抚养费、精神损害费等等。

按照这种标准进行赔偿,其最后达成的赔偿金额应该远在十万以上,并且是十万的数倍,具体的赔偿金额应当根据遇害者方诉求以及最终的协商结果为准。

民事赔偿部分如此,接下来就是刑事追责,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肯定是逃脱不了,如果要想“争取宽大处理”就需要先取得遇害者近亲属的谅解。

在这种“火烧眉毛”的紧急情况之下,狗主人估计到时候可不会再提出十万元的赔偿了吧!

写在最后一个是71岁的老人,另一个是八岁的孩子,两起典型的“恶犬致人死亡”案件,无不令人心痛。

一个生活才刚刚开始,有着美好的未来;一个忙碌的一辈子,到了怡养天年的年纪,却没想到结局相同,活生生的被狗咬死……

值得一提的是,像这样的案件不止一起两起,而是有太多起相同的案件发生。难道还没有引起众人的深思?还没有引起养狗人的重视吗?

养狗与否是个人的兴趣而定,但是请不要危害社会公众安全!在法治社会的当下,违法必究,狗伤人、狗咬人,狗主人的责任是无法逃脱,还望众多的养狗人能够得到警醒,做好安全管理义务,这同样是对你的“爱犬”的负责!

看到这、说明你认真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发表见解,共同探讨,感谢阅读!

阅读:

狗狗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