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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禁止养狗条例:既然狗会对人造成伤害,为什么国家不出台限养、禁养的法规呢?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8-09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你好,其实这个世界,对人造成伤害最多的,是人类自己南宁禁止养狗条例。

南宁禁止养狗条例:既然狗会对人造成伤害,为什么国家不出台限养、禁养的法规呢?

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南宁禁止养狗条例,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的不喜欢而杜绝一部分人的喜欢,也不应一部分人的喜欢而无视一部分人的权利。

南宁禁止养狗条例:既然狗会对人造成伤害,为什么国家不出台限养、禁养的法规呢?

猫与狗是人养得最多的宠物,但猫是主子,而狗是不离不弃的朋友 南宁禁止养狗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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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南宁禁止养狗条例,狗患问题常见诸于报道,狗有伤人,传染疾病,但这是狗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呢?我们不妨从法规,与养狗者的素质来谈谈,到底城市该不该限养与禁养狗。

一南宁禁止养狗条例、有很多国家是立法禁止养狗的。

据了解,在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沙特、苏丹等很多国家都是禁止养狗的。

二、有很多国家人狗和谐共处

在美国,会对一些流浪狗进行人道毁灭,但是对有主人的狗,要求登记、上狗牌,打防疫针等,出门要带链,而且要清理粪便。

在日本,在居住密集的公寓不许养狗,养了狗后必须登记,不离不弃,注射疫苗等

三、我国的养狗法规

我国在1994年以前,城市也是不允许养宠物狗,就算允许,在一些地方也发生了非常残忍的打狗事件。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里有有关宠物的相关规定。各个大城市基本都有养宠物的法规,比如上海在2011年出台的养狗管理条例 ,其实各小区也有自己的管理规定。

四、是人还是狗造成的困扰

城市养犬导致狗伤人事件频发,比如狂犬病,比如影响城市环境,比如居民的日常起居。比如出门不用拴等等。

但细看下来,这是狗的问题吗?如果养狗人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会有这些困惑吗?就如现在盛行的闯红灯一样,执法视而无睹,结果你要求把红绿灯干掉一样。

五、应该如何和谐共处

中国人口众多,在一些密度较大的小区,应该予以严格的规定与限养,小区物业与执法部门应该严格实行一狗一登记制度,不管狗的大小,出门带链,有便必清,扰民必责,而且不允许随意弃养,严格防疫制度等等,各项落在实处。

六、包容才是主旋律

有人喜欢狗,有人不喜欢,这是非常正常的。我现在没有养狗,以前养过,所以可以比较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的不喜欢而杜绝一部分人的喜欢,也不应一部分人的喜欢而无视一部分人的权利。

从感情来说,人与狗都是社会性动物,在这个越来越孤独的世界,彼此是感情的寄托,这份权利我们不应轻飘飘地夺走。而且狗能做很多辅助性的工作,比如搜救,比如导盲,可是一部分人的,连导盲犬都不能轻易上街,真是这个千年文明古国最大的讽刺。

我们要正视,宠物在人类社会落脚的事实,现在各种奇怪的宠物才应该是限制的。也要严格遵守人类的规定,不要给他人造成困扰,彼此和谐共处,才是符合自然与社会的进展规律。否则,这个社会真的变成了冷冰冰的机器世界。

犬只管理是合法合规的,那么对于恶意伤犬的人该怎么监管呢?

犬只管理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对于恶意伤犬的人该怎么监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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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动物与其它物品不同,它是活的生命,它有感知痛苦的能力。它们也应该有基本的福利保障,不能被恶意虐待和残害。猫狗等伴侣动物是陪伴人类生活最亲密的动物,所以立法管理并保护有其必要性。而各省市出台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只针对城市内的养犬行为,其法律效力仅限于自治权管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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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2011年上海市颁布的养犬条例则只规定了“养犬人不得虐待饲养的犬只”,但无规定违规惩罚。广州、哈尔滨、南宁的养犬管理条例则明确规定了遗弃与虐待犬只所要接受的惩罚,但只限于吊销相关养犬证件与罚款,且罚款最高额为1000元。

但各省市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对虐待犬只所规定的惩罚只针对犬只所属的、已进行养犬登记的养犬人。各市条例均未提到如何处理恶意伤害虐待他人犬只的情况。因而“成都柯基事件”中捡到小狗的何某不受条例的约束。另外,对于除犬类以外其他伴侣动物的保护,也无其他相关条例进行规定。

由于中国目前并无法律对虐待动物的处罚有所规定,实际上并无对上述事件虐待者作出惩罚的相关案例。当虐待动物引爆了一种社会情绪,无法诉诸法律,网络暴力则会更加泛滥。

根据新浪网和搜狐网2009年6月的民意调查结果, 超过80%的投票网民赞成立法, 有超过75%的网民提议对虐待动物致死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在2009年,中国法学教授常纪文等多位法学专家起草并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该法条出现了对食用猫、狗肉给予行政处罚的条文。对于虐待动物行为的责任界定中,该法建议设立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类责任。处罚制度包括警告、罚款、治安拘留、赔偿损失等。另外,由于法律分工的问题,该课题组要求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增设虐待动物罪、恶意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规定虐待动物的刑事责任。我国急需一部动物保护法的出台,只有这部法律的出台,我们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政府理应针对犬只繁殖,贩卖,饲养,遗弃,虐待等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人性化的规定和方案,甚至包括《动保法》,引导大家做到人宠和谐相处。

1.犬只佩戴“电子身份证”将成为基本要求。这样,执法人员通过扫描芯片就能得知狗主人身份信息,也能最大程度的减少狗狗走失以及被遗弃的状况。

2.对流浪狗的管理应成立相应的部门机构,明确一整套流浪狗救助管理流程,建造流浪动物收容所,以领养代替购买,绝育代替捕杀。同时通过相应的优惠措施(减少或免除登记费用、免费接种疫苗等)鼓励饲养者主动收养流浪宠物收容所的宠物。领养和绝育有助于良性减少流浪动物数量,而不是暴力捕杀后又无序繁殖形成的新一轮恶性循环。

3.作为饲主必须要做到文明养犬,想得到养宠带来的快乐,就必须尽到应有的责任。

4.长久以来对于国内反虐待法一直推进困难,我们深知立法历程举步维艰!对于推进无果的很大原因是我们国家有着更多民生需要解决的问题,暂时无暇顾及动物保护。这看上去,似乎是与民生无关的一件小事。但是时代变革,从动物到宠物再到朋友与家人,它们的身份与时俱进,却在我们的国家无法受到公正的待遇!

中国要将“反虐待动物”甚至“动物福利保护“纳入法律体系,需要全社会观念的进步与社会各界持续的呼吁倡导。保护动物、善待生命不仅是国内所有善良人的愿望,也关系到我们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关爱动物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虐待动物与反暴力法律体系的完善,引导人心向善,营造人与自然文明和谐共处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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