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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童被藏獒咬断脖子后身亡:我为了自己的安全,把藏獒打死了,用赔吗?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4-02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谢邀6岁女童被藏獒咬断脖子后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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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我第一反应就想到近年来热门的一个词“人不如狗”6岁女童被藏獒咬断脖子后身亡。也许有些偏激,但是在某些人眼里,人还不如自己家的狗有价值,却忘了自己也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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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首先6岁女童被藏獒咬断脖子后身亡,无论是狗还是猫,还是猪这些宠物,法律上都是属于个人财产。若是受害人主动去把别人的狗打死了,那就是侵害别人的财产。但是描述中明显是狗先攻击受害者,然后受害者反抗把狗打死了。如果受害者打死的是人,可能还要考虑防卫过当的问题,但是本案中打死的是一只狗,这样就不构成防卫过当的问题,所以狗主人的要求是不合法的。另外,狗主人赔偿给事主只是医疗费用和衣服的费用,对于事主本身的精神损失费用是没有的,所以事主可以继续索赔。

道义上道义包括道德6岁女童被藏獒咬断脖子后身亡,人性。首先是狗主动去攻击人,然后被打死了,狗出去遛弯本来就是去的公众场合,公众场合不是他的家,是要做好一定的防护措施的,比如戴口罩,然后就是她自己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狗。若是事主打不过狗,然后被咬死了,这样的话狗主人是不是也要去坐牢?说到底人没有去为另一个人着想,反而是想着一个非人的狗,赔人的钱一共1800,赔狗的钱2w。是觉得人没狗值钱吗?

还是说她本身也没狗有价值6岁女童被藏獒咬断脖子后身亡。

你对于西安一女士被自家养的狗咬伤,送到医院救治怎么看?

但愿天下的所有狗都似这只狗,天下的老百姓就太平了,安宁了。我们的人民警察和城市执法的管理人员就再也不会为管理遛狗和这些养狗的人发生争执了。

我的建议是应该给这只披红戴花,应该由国家财政出资,把这只狗的基因不断地扩大,赠送给每个爱养狗的人,特别是给那些说;"我家狗狗不咬人的“那些人多送几只,让他们也感受感受自家狗的情感的厚重。

我国的民间有一句谚语,叫做"以毒攻毒“。"以其人之狗,还置其人之身“。让他们也感受到狗的恐惧和恐怖,让他们心里也笼罩强大的阴影。只有让那些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人而且遛狗不拴狗的人被自家的狗咬得遍体鳞伤,咬成骨折,咬成危重症患者,他们才知道替别人着想,替周围的人们着想,也才知道他们的行为和做法对社会的危害性是多么的严重,也才真正从思想上从心理上感受到自己对社会和周围的人们的祸害是多么的严重。

有许多无良养狗者,在公共场所遛狗不系狗绳。吓得妇女儿童和老人胆战心惊,他们却不以为然,面对别人鄙弃和愤怒的目光,他们却装作一如往常,全然没有人类的道德和善良,

我们强烈呼吁,要把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禁养列入刑法,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严惩那些遛狗不拴狗的人,为老百姓营造一个安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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