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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不符合收养条件收养孩子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9-28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收养,养儿防老、养子送终等旧观念根深蒂固,所以有些亲友间会私自签订收养协议,并在不符合收养条件下确认收养关系,一旦双方因为看望孩子等起纠纷,可能会直接导致解除收养关系。

  按照收养的相关法律规定收养,收养人需具备以下的条件:

  1、年满30周岁收养,无配偶男性收养异性养女的年龄差需在40周岁以上;

  2收养、无子女;

  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无犯罪行为记录等收养;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因此,只要收养人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即为不符合收养条件收养孩子。如果双方想要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收养人和送养人,或者收养人和成年的被收养人,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事实上,虽然有些收养关系是不符合以上的收养条件,但收养条件成就之后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那么会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届时可以补办法定收养手续。
  所以双方协商解除收养后,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

  2、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处理,并且生父母需给予养父母适当补偿。

  因为确定为不符合收养条件收养孩子,那么生父母主张解除收养关系时,对于养父母花在孩子身上的钱,其实属于不当得利,所以需要给养父母适当的经济补偿。
  

  最后,其实现在很多亲友间收养孩子并不助于是否符合收养条件,所以如果双方想要解除收养关系时,可能就会产生纠纷。而因为养父母培养孩子到一定岁数的话,在其身上花费较多精力后,更不愿意轻易解除收养关系,所以又会有经济补偿的纠纷。不过,如果双方的纠纷比较复杂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算不算是收养?有收养公证书没有收养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该条第四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该法第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第三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由此可知,登记是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公证不是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仅在收养和送养一方要求时,才成为必要条件。

什么是收养?收养行为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

的子女进行抚养,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的父 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

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 件和程序。
  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 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

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 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 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

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 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

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

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 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

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由于收养法律行为可 以导致当事人人身关系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变化,所以法律 对于收养行为一般均规定比较严格的条件,其中包括对收 养人条件的规定,对被收养人条件的规定以及对被收养人

的送养人条件的规定等。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 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 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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