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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顶点:一只狗咬了我一口,我把狗打死了,狗主人找我要钱,我要不要给?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7-14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要给明犬顶点,而且是必须给!

毕竟狗也算是狗主家的财产明犬顶点,也是人家花钱买来的,公民的个人财产不容侵犯,任何人没有随意处置他人财产的权利,如果有纠纷,可以报警由有关机构来处置。

具体流程上明犬顶点,可以这样操作,对方收了钱,可以让他签个字,免得将来引起什么纠纷。

现在好了明犬顶点,既然他签了字,那么就认可了咬人的狗是他的,接下来你起诉才有铁证,什么住院费、医疗费、疫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就可以找他要,但一定要有事实依据,可不能漫天要价哦!

明朝为什么出现大量服妖现象?

咱先来说说什么叫“服妖”,主要有两种意思明犬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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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衣服因长年吸收人气,而幻化成的妖精邪祟之物,《隋书.五行》中就有关于“服妖”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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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神武帝高欢的皇后娄昭君,在562年春天得病,当年四月二十五日去世,享年62岁,据说她临死前,身上衣服突然自己飞了起来,之后就咽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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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齐娄后卧疾,寝衣无故自举,俄而后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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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也是史书里说得最多的情况,就是衣服不合礼仪,包括不合社会主流的奇装异服、外国服装、男穿女衣、女穿男衣、男人化妆等。

古代讲究等级制度,每个人的衣服礼仪都有一套严格的规定,一旦穿着越级,轻则杖责、罚款,重则杀头。

在正统道德家眼中,世间万物有规有矩,一旦出现“服妖”这种现象,那必定是亡国之相:“服妖古所忌,不衷真不祥”。

“服妖”情况其实不止明朝才有,而是先秦时期就有了,例如南蛮的披发文身、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这些在现代人看来再正常不过的情况,在古代社会却不为人所理解。

至于为什么明朝会出现大量“服妖”的情况,最主要还是因为经济发达和人们眼界的开展。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对百姓的服饰进行了一系列管理,要求一切从简,衣服不准用黄、红色,鞋子不能有花纹等。

有钱人衣服不能用金线装饰,帽子不能用金玉等贵重物品,除非是结婚大事,男子可以借用地方官的九品官服穿一下过过瘾之外,其他的一概不准。

可是随着万国来朝,外国的物件进入了大明境内,百姓们眼界大开,也不可避免地追求“时尚”起来。

成化年间京师就流行一种由朝鲜进来的马尾裙,因为穿着舒服又时尚,成了首都人的心头好,就连官员也喜欢穿这种衣服。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明中期经济发达,人口增多,出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的苗头,每日不局限于三餐温饱,对物质生活也开始追求,所以才会出现所谓的“服妖”现象。

作者/一贰一橙:天文地理,一概不懂;古今中外,都靠瞎掰,主要百度,然后乱编,喜欢点赞!

大B哥在洪兴的地位怎么样?

电影中的大B哥在洪兴地位很高,是铜锣湾话事人。而靓坤最开始只是草鞋,地位要比大B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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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南小时候被靓坤欺负的时候,直接报了大B的名字,但靓坤不买账,还是胖揍了浩南。可后来大B过来劝架,靓坤直接就卖了面子,放过了陈浩南一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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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大B的势力比靓坤大得多,靓坤要去砍人都得找大B借人,而且还有点低三下四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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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坤之所以刚开始听到大B的名字,还是照样胖揍浩南,原因是当时的浩南根本没有加入洪兴,也不是大B的人,所以靓坤才敢搞他。后来陈浩南表示要跟大B混,大B也同意了,浩南这才正式步入了古惑仔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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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正篇剧情之后,陈浩南已经是大B手下的头号打手,从最底层的四九混到了四二六(红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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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的大B哥还是铜锣湾话事人,靓坤也还是草鞋,但两人的地位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和平相处变成针锋相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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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就是靓坤所涉足的生意,已经触犯了洪兴的禁令。而靓坤又赚了太多的钱,势力远超过大B,已经足以撼动龙头蒋天生的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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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坤明面上是开电影公司,暗地里是做走时跟卖洗衣粉。而这两样都是洪兴明令禁止的,所以开篇的时候陈浩南跟山鸡等人去刺杀靓坤的结拜兄弟巴闭,就是蒋天生安排给大B的任务,目的就是给靓坤一个下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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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巴闭一死,把靓坤两千万的买卖弄没了。在这之前,大B已经搞黄了靓坤七千万的生意,加上这笔账之后,靓坤对大B的仇恨也到了顶点,非要置对方于死地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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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当时的大B跟浩南有蒋天生撑腰,所以暂时不怕靓坤。但蒋天生这个龙头虽然有影响力,前提是他有足够的钱管理洪兴社,而靓坤通过各种地下生意,早就积累了大量资本,已经足够跟蒋天生叫板了,所以大B的下场已经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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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天生派陈浩南去澳门杀丧彪,其实是靓坤设计的一次阴谋。他安排手下绑架了山鸡女友可恩,然后用美女勾引山鸡打了一晚上的扑克,让陈浩南这边失去了重要战力。还让傻强接应陈浩南等人的时候,把所有武器都调包,结果陈浩南等人中了埋伏,巢皮也被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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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坤又把陈浩南绑架并下药,让他跟可恩发生关系,触犯了江湖三大忌“勾引义嫂”。也直接导致山鸡跟陈浩南决裂,山鸡离开洪兴去了呆湾做支线任务。

陈浩南回到HK之后,靓坤立刻对蒋天生跟大B发难,通过金钱攻势把白纸扇陈耀拿下(给了一注双色球头奖的巨款),以及其他十一个话事人买通,通过投票的方式挤走蒋天生,自己得到了龙头的位置。

在瓦解了蒋天生势力之后,陈浩南又被执行家法并逐出洪兴,大B上头没了遮阳伞,下头没了可靠的战斗力,于是被靓坤灭门,下场惨得一批。

后来陈浩南成功反杀靓坤,是因为山鸡去呆湾做完支线任务,开着运钞车回HK,用十注双色球买回陈耀,然后剥夺了靓坤的龙头之位。再由湾仔枪神一发入魂,结束了靓坤的罪恶人生。

这种剧情设置虽然缺少逻辑性,山鸡即使有山联帮的支持,也不可能动不动就几千万的撒币。只能说这是强行做出来的剧情闭环,为了宣扬“恶人自有天收”的正能量主题吧。

在漫画中,细B也是陈浩南的大哥,而且是铜锣湾话事人。

但跟电影不同的是,陈浩南早年被靓坤欺负,救他的人是大飞,而陈浩南加入大佬B手下,也是大飞引荐的。

陈浩南的那台MR2不是他自己买的,而是在浩南当上四二六红棍之后,大佬B送他的礼物。后来细细粒偷了MR2,引发洪兴跟老福的谈判,这时候大佬B第一次登场,非常霸气的帮浩南顶住了对方的压力。

但电影中是飞鸿迫于洪兴社的压力,直接让此事不了了之。漫画中大佬B没有这么蛮横,而是让浩南给牛姑敬茶作为赔礼。而浩南本来已经把茶递到牛姑手上了,结果巢皮突然骂街,导致双方现场就开打了。

但这只是原青男篇的一个小插曲,而且是为了将浩南跟细细粒凑成CP的情节,大佬B后来也没怎么管了,毕竟这是很微不足道的小事儿,轮不到他这种级别的人全程参与。

至于跟靓坤的矛盾,大佬B几乎没有任何戏份。跟靓坤闹得最凶的就是山鸡,陈浩南只是被牵连进来,不得不跟靓坤对着干。至于蒋天生把龙头之位让给靓坤,那是因为三口组追究原青男之死的责任,要求洪兴龙头去呆湾谈判,而这次谈判就是鸿门宴,去了多半要挨枪子儿。蒋天生跟陈耀做局,让靓坤当龙头然后去呆湾领死而已。

而大佬B也配合蒋天生陈耀做戏,把靓坤玩了个外焦里嫩。而当时的大佬B,是洪兴中地位仅次于蒋天生陈耀的存在,虽然只是铜锣湾话事人,但实际权力约等于二路元帅了。

在刷完靓坤之后,进入花仔荣篇,大佬B终于有了自己独立的戏份跟大量镜头,可惜也惨死在了这个篇章,而且比电影中还要惨。

花仔荣本名孙志荣,是洪乐社的四九,出场就针对陈浩南搞事情。当时因为陈浩南被靓坤下药,跟可恩拍了马赛克片,细细粒跟陈浩南分手,结果花仔荣趁机入局,把细细粒勾搭到手,送给陈浩南一顶大绿帽。

而花仔荣不但挖了陈浩南的墙脚,还趁浩南去呆湾刷靓坤的机会,不断去浩南场子搞事,把酒吧神仙豆的生意给抢了。

没错,漫画里洪兴社根本没有所谓的禁止领域,只要能赚钱什么下三路买卖都做,陈浩南也同样卖神仙豆。

正因为动了社团的生意,结果洪兴跟洪乐开战。但洪乐就是个三流社团,蒋天生一出手,分分钟就把洪乐搞了一个灰头土脸,洪乐龙头亲自给蒋天生道歉,并且双方做了一个非常二百五的赌局:

斗狗决胜负这个赌局不但压上了铜锣湾夜场的神仙豆生意,还把细细粒也作为赌注压上了,对赌的双方就是花仔荣跟陈浩南。

陈浩南确实养了一条大肥狗洛基,但那是浩南当儿子养的宠物狗,根本没有攻击性,不牵绳也不会咬人。而花仔荣则专门去黑市买了一条地下狗王,这畜生不但战斗力爆表,而且还吃人肉。

这场赌局实际上还没开打,陈浩南就已经输了。

这根本不是狗,而是异形。

大佬B为了帮助浩南获胜,专门去调教洛基,也有了一定成绩,至少洛基学会咬同类了。但在一次遛狗时,大佬B看到了花仔荣的神兽,直接就吓窜稀,知道洛基即使开挂也赢不了。

所以大佬B回来建议给洛基注射点维生素(?)提高战斗力,这样才有一丝胜算。但浩南把狗当亲儿子一样爱护,拒绝了大佬B的建议,两人还因此吵了一架。

大佬B看说服不了陈浩南,脑子一热决定去给花仔荣的狗下毒药。结果碰巧看见花仔荣正在杀人分尸,大佬B正想跑路,结果被花仔荣跟手下堵住,还放出了狗王助攻,结果大佬B被活活咬死,尸体也被咬成二维码。

大佬B死在狗嘴里就算了,而斗狗大赛上,洛基竟然还赢了狗王。原因时陈浩南有主角光环,而他的狗儿子也同样有。本来洛基被狗王咬的稀里哗啦,一点还嘴之力都没有。但在中场休息时,花仔荣犯坏,故意把狗放出去想咬大天二,浩南用胳膊挡住狗王,被咬成了骨折。洛基看到主人被咬伤,一个爆发技扑过去,直接把狗王锁喉,莫名其妙就赢了。

所以大佬B等于白白送死,墓碑上全是M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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