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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狗贩子:如何看待广西玉林两男子偷猫,被抓,“同伙”竟然是只狗?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5-23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你好广西玉林狗贩子,关于“如何看待广西玉林两男子偷猫,被抓,“同伙”竟然是只狗?”这个问题,我想说,这两个偷猫贼的行为就是偷窃啊,应该走法律程序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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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广西玉林狗贩子,当时的情况是两个偷猫贼在偷猫之前,是先放狗去抓小猫,猫咪看到狗之后就会很快的爬上树,然后他们就趁着猫咪爬树的时候把猫咪套住并抓走。现在,两个人已经被警察叔叔行政拘留了。破获这起案件的是广西玉林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

我觉得这种偷猫的行为广西玉林狗贩子,是十分可耻的,不知道他们偷猫是想干嘛。如果是这个猫咪是野猫,在路边乱跑,不是应该在看见猫咪的时候把猫咪带到流浪猫收留所吗?如果是人家养的猫咪,就更不应该去抓啊。

人家养猫的,对猫肯定是有感情,对现在很多人来说,他们的宠物就是他们的“亲人”是情感的寄托物,如果丢失了,很可能会有不好的后果发生广西玉林狗贩子。

像这种偷东西的坏人广西玉林狗贩子,我认为要严惩,不能让犯罪的成本太低。

如何看待玉林狗肉节及爱狗人士的做法?

大家好,我是未来煮夫,一个深耕于美食领域的创作者。我们都知道,猪肉价格已经连续涨了好几个月了。在即将吃不起猪肉的时候,我们不妨聊聊聊聊关于狗肉的话题。狗肉到底能不能上餐桌呢?这是一个具有非常大争议的辩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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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 爱狗人士认为狗是有灵性的动物,也是人类的好朋友,只能宠不能杀。而吃狗人士的理由是,吃狗肉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习俗,甚至认为狗肉味咸性温,可补中益气,温肾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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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狗肉到底能不能吃呢?我们不如先放眼世界范围,去客观了解一下吃狗肉的现状。除了中国,吃狗肉更多的国家大概就数朝鲜、越南和韩国了。这些都是我们的邻居国家,他们也曾盛行吃狗肉。当然了,在东南亚、西非、欧洲以及大洋洲等地区的很多国家,都曾有食用狗肉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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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们中国,其实中国人吃狗肉的地区也不少, 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应该就是广西玉林以及广东湛江了。广西玉林有个夏至荔枝狗肉节,尽管官方不承认有这个节日,但每年夏至时节,都能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很多爱狗人士甚至一度做出激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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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焦点都围绕在“狗肉能不能吃”身上。其实,我们要辩证看待这个问题。首先,吃狗肉犯不犯法?很显然,在我们中国的法律制度下,是没有明文条令禁止吃狗肉的。因此,当别人在吃正规渠道饲养的狗肉时,我们不应该站在所谓的道德至高点去指责人家。更不应该拿着自己的道德标准去一味干扰别人的正常社会活动。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社会的秩序是在法律条框下维持正常运转的。别人吃狗肉没有违法,而相反的是,你用暴力阻挠人家正常饮食,已经涉嫌违法了。

其次,你可以对待万物皆有爱心,当然了,你也可以用爱心去感化他人加入你的爱心行列,救助流浪狗,呵护小动物,这些都无可厚非。但是你不能强迫他人,毕竟信仰自由。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有些群体不吃猪肉,但是他们也不会去干扰其他人正常吃猪肉。所谓,尊重他人的习俗,才是尊重自己的信仰。

最后弱弱跟大家说一下,我们中华数千年农耕文明中,牛也做出来不少贡献。牛,也应该是我们的朋友。以上就是我的精心解答,希望能帮到你们。

我是未来煮夫,一个垂直深耕于美食领域的创作者。欢迎你关注我,查看我的头条小视频,了解更多美食的制作方法。

关于偷狗贼被村民及狗主人打死,你们对此事有何看法?

谢谢邀请。

我想题主说的事儿,应该是11月17日发生在广西博白县宁潭镇白均村的一桩村民围殴偷狗贼的事件,事件中有3个偷狗贼,被村民发现偷狗后殴打,其中一个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而上传到网上的视频可以看到3名躺在地上,浑身是土的男子,地上还有大滩血迹,村民理直气壮的说“干什么不好,非要做偷狗贼”。

这大概就是前天发生在广西农村的一起事件,这件事儿到底村民将偷狗贼打死属于见义勇为,还是属于故意伤害呢?我认为要辩证来看,分开来说,一味站队没有意义。

狗狗如今越来越成为很多人的陪伴,在农村狗狗还有看家护院的责任,可以说自古以来狗都是人类的朋友,但这些年每年发生的偷狗事件特别多,尤其在农村,阿冰家的狗在3年前就被偷狗贼偷走了,至今想到我都会很难过。所以,对于偷狗贼,我们确实是人人见人人要伸出见义勇为的手。

但是村民打死偷狗贼对不对呢?

1、如果是见义勇为,在发现偷狗贼制服的时候,偷狗贼强烈反抗,造成村民防卫过程中将其打死,那么这种行为原则上不属于故意伤害,属于正当防卫,村民的行为值得鼓励。

2、如果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明明已经将偷狗贼制服,但还继续实施殴打,最终致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难逃法律制裁。

但在现实生活中,每年都会发生几起偷狗贼被村民围殴打死的事儿,但是这些事大多数却都是在偷狗贼被村民制服之后,依然对其实施殴打。我记得前几年也是在广西,发生过一件村民发现两名偷狗贼,在殴打过程中,一名当场死亡,另外一名受伤,当时好像还有人往受伤的偷狗贼伤口撒盐,并把他们的摩托车烧毁。

我想问一下,制服偷狗贼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但是制服之后,往偷狗贼伤口撒盐,烧毁其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什么?在我看来,这属于动用私刑了,并且触犯了法律。

自家狗被偷狗贼偷走,心里气愤这我能理解,毕竟我家狗也被偷过,但是当制服偷狗贼后继续实施欧打,这事儿于法不和,有点泄愤和不懂法或者故意而为之的嫌疑。

记得2017年秋天湖南也发生过一起村民欧打偷狗贼致死的事件,当时法院肯定了村民的见义勇为行为,但同样也认定了村民故意伤害的事实,最终判处了8村民缓刑,1村民监狱6年的刑罚。

总之,村民及狗主人将偷狗贼打死的事儿,每年都有发生,但万事讲究个度,过度了见义勇为也变成了故意犯法。对于这件事,我们还是要辩证的看,一码归一码,任何情绪上的过度反应都有失偏颇。

(文/李阿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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