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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偷油婆:我是一个保姆,雇主让我吃她的剩饭,我怎么办?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4-07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雇主让你吃她的剩饭四川偷油婆,是她碗里吃不完剩下的,还是你做饭做多了,锅里剩下的?如果是她碗里的,果然拒绝。下次给她少盛点,她吃完不够再添。如果是锅里的,干净的,那你做饭做多了,你不吃谁吃?你给人家倒掉吗?再说,锅里干净的剩饭剩菜是可以吃的,只要没变质,是好的,咋不能吃?作为一个保姆,刚开始两天你不知雇主的饭量大小,多点少点很正常。少了不够吃,你得先尽雇主吃饱,你自已要么忍着点,要么到外面自已花钱吃饱。如果做多了,不用说,剩饭肯定你吃,给雇主做新饭吃。时间长了,你就掌握住雇主的饭量,做不到顿顿刚好,也有个差不多。所以,雇主让你吃剩饭,看是什么情况。该吃就吃,不该吃断然拒绝。

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惊人的某某真实存在吗?

可以合理推断的确有“某某”这个人四川偷油婆。至于这个人的背景情况是否完全如他所说,就不得而知,我们姑且听之。纯粹周立波个人杜撰的可能性,我可以断言:几乎不可能!

我们不妨来学一回福尔摩斯探案四川偷油婆。

归纳而言,由于周立波车上警方搜出来的“枪和毒品”既没有周立波又没有唐爽的指纹,因此肯定是另有一个第三者将“枪和毒品”放进周立波的车里的四川偷油婆。

我们先来说说周立波怎么脱罪的四川偷油婆。

周立波之所以能够成功脱罪,归根结底根本两条:

其一、警察从其车内搜到的枪和毒品,没有周立波的指纹;

其二、警察在搜查程序上不合法。

有人认为第二条最关键,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两条哪一条都少不了。为什么?假设周立波车内搜到的枪和毒品有周立波本人的指纹,哪怕警察在搜查程序上有问题,周立波要脱罪就没这么简单了,基本上法官还是会让这个案子进入陪审团的审理程序当中的。这种情况下,就要靠陪审团来定周立波是否有罪了,那样恐怕周立波就悬了。

现在周立波的情况是简单的由法官直接裁定检方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我们注意到5月28日第十次开庭,法官当庭裁定:

警方事发当晚截停周立波和唐爽车辆为合法,然而在搜查周立波车辆时,英语并不是周立波以及唐爽的母语。因此,警方缺乏和周立波、唐爽足够的沟通,无法证明车主同意搜查。在这种情况下,检方应该负责证明警方拥有足够的证据搜查车辆,但是检方却没有做到。法官表示,检方需要在6月4日开庭决定是否上诉,若不上诉,就需要撤销所有罪名指控;如上诉,此案则进入审讯。彻底为周立波成功脱罪的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曾被《纽约时报》评为过去4年中的百大超级律师之一,已经做了49年律师。他一直坚持为周立波作无罪辩护,在上一任律师丹尼尔的基础上,基于多年的实务经验,他指出警方扣押的毒品和枪支上并没有周立波的指纹,如果周立波开车没有违反交通法规,警方不得将其拦下。因此即使警方在车内搜到枪支毒品等,也不得作为证据。

第二任律师丹尼尔其实也不错,他提出了一个对周立波有着很大优势的观点:周立波在美国开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违规之处,所以美方擅自拦截他的车辆已经在法律之外,如果这个过程不正当,那么,即便在车子里搜出了违规物,也不能成为证据。丹尼尔努力的方向已经对了,只是对于完全扭转局势还差了一口气,他没有特别注意到“指纹”问题的重要性。从程序上来看,有没有“指纹”其实无关证据的“合法与否“。但是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恐怕意识到法官作为人,从实务角度来看,还是不可能不在乎这个问题的。

我们还要注意一个细节,法庭本身也去检测过作为证据的“枪和毒品”的指纹,也就是说法官裁定之前其实也亲自确认过查获的“枪和毒品”的确是没有周立波的指纹的。为什么?虽说”警方无法证明车主同意搜查“,因此证物成了“非法证据”;但说白了,这里头还是在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内的。如果证物上头有周立波的指纹,要让法官直接认定这些证据彻底属于非法恐怕也没那么容易,他自己心里未必就能过得去。也就是说,法官裁定之前,对于“枪和毒品”是不是周立波本人的,也已经基本心里有数了,并非不在乎。

由此我们可以证明“枪和毒品”上的确没有周立波的指纹。

“枪和毒品”上自然也是没有唐爽的指纹的,否则唐爽之前也不可能先行出来。

既然“枪和毒品”上既没有周立波也没有唐爽的指纹,这将意味着什么?肯定是有第三者放进周立波的车里的。

所以周立波说有人想陷害他几乎不大可能是杜撰的,而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推测,而他也知道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不能明说?因为没有实物证据可以指控(估计“枪和毒品"被放进周立波车里之前已经擦拭过指纹了),如果明说的话会构成诽谤。

至于周立波的前任律师莫虎跟这个人有没有关系,则无法确定。周立波说莫虎拿了人家3万美元,也许可信的。周立波敢这么说,恐怕也不是嘴上跑火车。

莫虎有没有故意在坑周立波,的确有可能。过程看下来,他拿了周立波的钱后,的确是基本啥事情没干,只是弄得周立波似乎铁定得在美国坐大牢似的。周立波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抓住警方的程序漏洞其实只是一个常规思路而已。莫虎哪怕水平不如斯卡林,至少丹尼尔的思路是应该有的。而他在这个案子里头收的费用比他们都多,简直是狮子大开口。而周立波在接受著名记者王志安采访时,给王志安看过证据,证明他是给了莫虎二十万美元律师费;远高于他后来所雇的律师。就此来看,莫虎这个人作为律师,的确在律师职业道德上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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