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狗狗资讯 > 狗狗医疗 > 狗伤人事件:佛山88岁老人被不栓绳狗绊倒身亡,狗主逃逸,养狗培养爱心吗?

狗伤人事件:佛山88岁老人被不栓绳狗绊倒身亡,狗主逃逸,养狗培养爱心吗?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3-04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就事论事狗伤人事件,一是一,二是二,养狗本是消遣,城市里一般是富人养的居多,他们都有时间打理,也有雄厚财力为后盾,一切可以用钱去摆平所发生的一切,

如今社会不同了狗伤人事件,一切匀学西方国家,超前消费,于是太多本是穷人,非得把自己搞成富人一样的过,所以什么都负债累累,

最明显的群体是单身女人狗伤人事件,养宠物的巨增,由于拜金心理严重,常期没有人敢爱,内心极其孤独寂寞,心理十分变态扭曲,明知道城市的人口拥挤,不适合养犬,明知故犯,一遇到这种事只有逃跑,逃避责任,十分可耻,应该枪毙,

流浪狗连伤5人,物业有没有责任赔付医疗费?

流浪狗咬伤人,物业应该承担20%--40%的责任,同时如果小区聘请了保安的,保安公司也应该承担20%-40%的责任狗伤人事件。

解析如下狗伤人事件:

1、业主与物业之间在法律上构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与保安公司构成安保法律服务关系。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

在履行小区安全防范工作上法律对物业公司、保安公司分别用了“协助”“履行职责”的描述。

3、根据《侵权法》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上用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相应”的描述。

综合判断,刘律师认为被流浪狗咬伤,物业公司和保安公司作为经营型企业,对业主的人身安全负有一定的保障义务。由于疏于管理,流浪狗进入管理区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应承担部分责任,个人认为应以40%为限。

阅读:

狗狗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