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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罪与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5-11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两罪的主要区别是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狩猎罪主要表现为在禁猎区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实施的狩猎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则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施了非法捕杀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不受任何“禁止性”条件和情节是否严重的限制。

(2)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指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一般陆生野物;而非法猎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既包括陆生的野生动物,也包括水生的野生动物。

濒危野生动物罪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别是什么?

与非法狩猎罪的区别

(1)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和水生的野生动物。而后者对象为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

(2)本罪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猎捕、杀害,而后者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3)本罪客体为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活动,而后者的客体是国家对一般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管理的活动。

2、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区别

(1)本罪的行为方式为非法猎捕、杀害,而后者的行为方式则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者除此之外,还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制品。

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怎么定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并由林业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谓制品,是指对捕获或得到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某种加工手段而获得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标本、皮张和其他有极高经济价值的动物部位、肉食等。

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什么?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猎捕、杀害国家重。^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重点保护制度。行为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1988年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共列举了258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其中一级保护野生动物96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62种。捕杀《名录》以外的野生动物,不成立本罪。如果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 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如果未取得特许猎捕证而进行捕杀,或者虽有特许猎捕 证,但未按特许猎捕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或者方式而捕杀的,均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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