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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氏情侣鹦鹉可以养么:疫情当前,野生动物之类的家养野鸡、鹌鹑是否该禁养?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4-22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费氏情侣鹦鹉可以养么:疫情当前,野生动物之类的家养野鸡、鹌鹑是否该禁养?

经过国家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目前新型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还未终结,我们仍然不能掉以轻心,仍然需要配合政府防控措施,从我做起,最终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费氏情侣鹦鹉可以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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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科学费氏情侣鹦鹉可以养么、严谨、统一的禁止食用、禁止交易、禁止养殖目录,分类指导,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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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冠病毒与野生动物的关系,各种消息纷纷扰扰,让人无所适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某些野生动物或多或少与新冠病毒存在一点关联,亦或与传染源有关,亦或与传播途径有关,但只要注意保护野生动物,少接触不接触,就不会对人类产生危害费氏情侣鹦鹉可以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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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对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食用,全面禁止交易,全面禁止养殖繁育,基层林业持谨慎认同的观点,期待相关部门严谨对待,发布规范费氏情侣鹦鹉可以养么、科学、严谨、统一的禁止食用、禁止交易、禁止养殖目录,分类指导,并给予养殖户适度的缓冲处置期,切莫仓促行事,朝令夕改,给养殖户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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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目录应深入基层调研,统一农费氏情侣鹦鹉可以养么、林、水各部门意见,务求规范、科学、严谨、统一

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仅常见养殖的就多达数十种,哺乳类、禽类、两栖类、昆虫类、水生动物等等诸多,农、林、水均有各自的目录,管理权限模糊,甚至重叠。

有些野生动物人类一直在饲养驯化,如野猪、鹿等,有些是近年来饲养,如豪猪、竹鼠、野鸡、鹌鹑等,有些野生动物人类一直当做传统食材的,如鳖、鱼、虾等。因此,要想区别对待野生动物,的确不是简单一纸禁令就能解决的事,务必深入基层调研,同时综合农、林、水各部门意见,制定科学、严谨、统一的目录,才能得到严格执行,达到预期效果。

野鸡、鹌鹑养殖之我见

对于疫情与野生动物的关系,基层林业认为主要是哺乳动物,离人类亲缘关系越近的动物,越是危险,越容易成为寄主动物,而其他的禽类、水生动物,相对较为安全。

野鸡与鹌鹑都属于禽类,人类食用禽类历史悠久,是人类的主要食材之一。禽类也经常爆发一些传染性病毒,但人类从未停止食用禽类,野鸡与鹌鹑的养殖,与家鸡养殖没有明显从差异,并且在长期的养殖中,人类基本掌握了禽类病毒防控办法,防控技术成熟,因此,不会对人类造成致命伤害,个人观点,这些人类长期养殖的禽类,在做好规范养殖管控的前提下,是可行可控的,可以养殖,以丰富人类物质生活。

综上所述,野鸡、鹌鹑与家禽都是禽类,养殖手段类似,家禽是人类传统食材,养殖技术、疫病防控技术成熟,不会危及人类安全,在取得相关养殖许可以后,应该是可以养殖的。建议、期待国家颁布的目录将野鸡、鹌鹑等长期人工养殖的禽类,以及一些传统食用的水生动物剔除在外!

珍稀动物都有哪些可以养殖?

国家林业局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和驯养繁殖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12个部门《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3]99号)”)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并经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和经营,予以首批公布了《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

林护发[2003]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针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和驯养繁殖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12个部门《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3]99号)(以下简称“《联合通知》”)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并经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和经营,现予以首批公布(见附件:《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对上述物种的驯养繁殖,须依法具有驯养繁殖资格,并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联合通知》要求,规范管理,切实防止非法猎捕、走私来源的野生动物借驯养繁殖之名混入市场。对上述物种的驯养繁殖利用(/),还应依法符合动物防疫、检疫的要求,其中驯养繁殖产品依法经动物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还应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对列名中的外来物种,在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进出口等各个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其逃逸到野外,避免对自然生态造成危害。

除上述列名物种外,对因科学研究、动植物观赏、医药卫生等特殊需要进行驯养繁殖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贯彻实践“三个代表”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重视支持和规范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工作,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研究制定和逐步实行经营利用限额管理制度,推行统一标记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促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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