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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科目:年底财务报表发出商品科目是负数合理吗?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3-07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发出商品是负数肯定是不合理的发出商品科目。

什么是发出商品发出商品科目,是由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尚未确认收入,所以不能结转成本,但是呢,货物的确已经发出了,再继续挂账在库存商品科目又不合适,所以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

当这笔交易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时候,自然需要确认收入,确认收入的同时肯定要结转成本,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结转成本分录变成了借发出商品科目: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发出商品肯定是减记至0为限的,有多少发出商品,结转多少成本。

现在发出商品是负数发出商品科目,意味着多结转了成本。

其实别说是发出商品科目了,只要是存货类的科目,都不可能存在负数的情况,出现负数都是有问题的发出商品科目。

建议追查结转成本的凭证,再找出当时发出商品的凭证,看看差在哪里,分析原因为什么会有差异?

用"发出商品"科目还是"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是一个通用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成本 其中,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当独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 所以发出商品科目的用法比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广泛 只有属于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才可以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这种情况也可以用发出商品科目 其他的情况只能使用发出商品 在实际中,个人建议统一使用发出商品科目

会计科目里有 发出商品这个科目么?

会计科目里面是有"发出商品"这个科目的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的产品实际成本。指货品已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商品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货款以后分期收回,销售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对于尚未实现收入但已发出的商品,应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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