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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回应遛狗绊死老人逃离现场:武汉,一女子被遛狗不拴绳的几个老太太逼死,她们会被判刑吗?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7-19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究竟是为什么让这年纪轻轻的女人这么坚决寻死女孩回应遛狗绊死老人逃离现场。说出来还是比较荒唐的,该女子是因为小区里有人遛狗不拴绳,她不堪其扰,羞辱,愤然死去。

据悉,她出事前多次在业主群反映,因被宠物狗追逐与几名狗主人口角,之后矛盾冲突两个多月,曾被对方围堵辱骂棍打,她曾购买打狗棍反击,并留言要以命相抗,最终不堪其扰,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女孩回应遛狗绊死老人逃离现场。

其实女孩回应遛狗绊死老人逃离现场,就整个事件而言,还是对该女子的离世感到惋惜。

那我们来简单分析分析该事件女孩回应遛狗绊死老人逃离现场。

首先,遛狗不栓狗绳是否合法女孩回应遛狗绊死老人逃离现场?

从今年的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对于多次违规者,会处以高额罚款或者没收犬只。只要带着狗出去就必须系绳,以免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此外,《民法典》中也明确了相关事故的责任划分:宠物主人违反管理规定,没有对宠物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有故意激惹狗的行为也只能减轻狗主人的责任,不能完全免责。如果遛狗不拴绳,造成交通事故,狗主人要承担相应的车损责任。总之,遛狗不拴绳不仅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罚款处理,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如果真是因为养狗这家人长期殴打,辱骂,恐吓女孩,最终导致女孩自杀 ,那他们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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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狗绳绊倒后不幸身亡,家属为什么放弃索要赔偿?

被狗绳绊倒不幸身亡的老人家属放弃赔偿,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意料,他们这么做,肯定是经过了慎重考虑后做出的。

老人的子女们是深明大义,懂大局识大体明事理的人,一向身体健康的老人说没就没了,出现这种意外,要求当事人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是再合理不过的要求。而他们这么做,在大多数人眼里,他们是吃了哑巴亏。

从报道看, 牵狗女孩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是,从女孩面对记者提问题的问答,可以看出其家庭教育的失败。牵狗女孩父母离异,父亲是个酒鬼,不讲道理,不想承担责任,并且家庭生活困难,如果要求女孩家赔偿,只有通过打官司。 即使赢了官司,女孩的父亲也没有多少钱可拿,两家反而成了仇家。狗的主人条件也不好,有责任也不大,也赔不了多少钱。

俗话说“怨家宜解不宜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人与人是不一样的,老人的子女可能认为,如果因为赔偿与对方结怨,虽然道义在自己一方,但街坊邻居相隔不远,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没有必要和女孩家的人一般见识。万事和为贵,于是他们放弃了赔偿要求。

老人的子女这么做无疑是正确的,得理也饶人是优点,凡是人都有良心,女孩及其父亲虽然面对记者不讲道理,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模样,他肯定也明白自己是理亏的,自己要赖是因为本来生活就困难,经济赔偿简直就是一个迈不过去的坎。

公道自在人心,古人讲“但留方寸土,留与子孙耕”,但愿好人有好报。

大连一老人被狗咬,狗主人却抱狗潜逃,这事你怎么看?

这根本不是爱狗,这纯粹就是祸害,一个没有担当的人,怎么可以谈爱呢?狗狗咬人你溜之大吉,于情于理都不行,你是狗主人你必须负责,必须包公养伤,不管是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你都是第一责任人。

我们常用爱去包容一切,只要说爱就会得到宽大,得到谅解,但狗狗咬人了你必须负责,你选择偷偷跑了,难道我们还用爱去评价你吗?你这是耍赖,你这是标准的坏人。

大家看看我们所有的爱狗人士,有多少是真爱,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99%都是玩,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这些爱狗人士都是某些地方有缺陷,有的是离婚人士,有的是家庭条件不好,有的智力有问题,有的妻离子散,但真正家庭幸福的爱狗人士很少。

一个正常的人会把爱和狗分享吗?不会的,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就是祸害狗,他自己生活都是问题,怎么可以养狗呢?所以狗跟着他也是受罪。这些人大都对生活失去信心,所以狗只是他的寄托,根本谈不上爱。

狗咬人你选择逃避,只能说明你不配养狗,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你的责任,首先看病,然后对受害者赔偿,这是你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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