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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狗咬死小狗:金毛咬死贵宾,贵宾主人打死全毛,这两条狗死的冤吗?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7-13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两条狗都觉得很冤大狗咬死小狗:

大狗咬死小狗:金毛咬死贵宾,贵宾主人打死全毛,这两条狗死的冤吗?

小狗狗原本是开开心心跟妈妈出来玩的,这是它每天的生活习惯,在家呆了一天了,烦死了,闷死了,看见妈妈门一开,吱溜一下,抢先出门下楼梯了大狗咬死小狗。

刚走不远,遇见一个大个子,看上去傻不拉几的,于是决定上去逗逗这大傻,兴冲冲地跳到金毛面前,刚想说“傻大个,来呀,被牵着不好受吧,看我多……”没说完,只觉得眼前一黑……它只是想找个伙伴玩而巳大狗咬死小狗!

可怜那金毛,刚吃了晚饭才出门,才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优雅的步伐还没迈开,突然眼前冒出个毛茸茸的东西在眼前晃,“”不好,主人,有危险″来不及提醒主人了,一口下去,奈何这家伙看起来不算很小,一咬,这脖子竟和嫩黄瓜一样,断了大狗咬死小狗!其实,这真的不是我的本意,我………我……谁知道这小东西那么不经咬!现在那家伙的爸爸追着我打,救救我呀!救命啊!我的爷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吓了一跳,反应过头了!

这只是猜测这两条狗当时的大概想法,毕竟不是人,我们真的不知道小狗是开心逗乐,还是发怒攻击,大狗是护主心切,过失杀狗,还是本性暴露,嗜血成性大狗咬死小狗。不要假如什么,就事论事,小狗没拴绳,乱跑乱欢,主动去惹′大狗,那是乐极生悲也好,还是飞蛾扑火,自找死路,先死于狗嘴,那是一下子没人预料的事,是突然是意外,是狗咬狗的意外,到这时,双方的人还没参与到狗斗中,没有牵涉到人!

这时,两个主人还完全可以为此事商量,争论甚至争吵,完全可以叫上警察来协调不同意见,但没有,小狗主人叫了几个人,开始了人对狗的攻击……这时的人,突然把自己等同于一条狗,和狗算起账来了……

好,既然你要做狗,那你就接受一点惩罚吧,坐几天牢笼,享受被圈养的滋味罢!

主人离家,小偷翻入院内,被两条恶犬咬死,主人要负刑事责任吗?

律师答疑:既然是小偷翻入的院子,就已经说明了“翻入院子”的违法性,在这种情况下,狗是作为主人看家护院的防卫工具,小偷在明知院子内有狗的情况下还翻墙入院,属于对其违法犯罪行为的“自甘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能直接将狗定性为“恶犬”呢?你这种措辞就有误导的嫌疑,意图就是想要给主人定罪,可谓用心险恶!陈律师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在这种情况下,主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人认为主人有可能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其实,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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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主人在自己出门的情况下将狗置于院内,其意图就是用于警告小偷切勿入院盗窃,这种措施是一种正当的防卫措施,小偷在明知有狗的情况下,依然抱着侥幸心理企图绕开狗入室盗窃,最终被狗咬死,主人对于小偷的死亡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过失,可以说,这是小偷咎由自取。

当然,如果主人饲养了法律明文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却要承担对小偷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在民事方面,主人是存在过错的,其饲养了不应该饲养的烈性犬,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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