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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鸭肉:王珞丹宠物鸭事件,大妈行为到底是“偷”还是“捡”?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6-26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7月3日凌晨,演员王珞丹发布一条寻鸭启事,称同事当孩子养的宠物鸭吉吉被一位女士抓走了,并曝光了抓鸭子人的长相宠物鸭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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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王珞丹的影响力,事情很快就有了进展,今日上午,王珞丹再次发文称,人已经找到,但鸭子吉吉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宠物鸭肉。按王珞丹的描述,大概率是被抓鸭的阿姨给炖着吃了。据说这只宠物鸭的价值在上万元,真是刷新了小编的认知,如果真的如此,那么阿姨这顿饭可能是她这辈子吃的最贵的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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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感到意外的是,简简单单的一则寻鸭启示,成了今天的微博热搜,随之而来的是网友的大讨论宠物鸭肉:阿姨到底是偷鸭子还是捡鸭子?王珞丹曝光手欠阿姨的照片是否侵犯了阿姨的肖像权?

我们先分析一下,大妈抓这只鸭子,到底是属于偷还是捡宠物鸭肉。按理说鸭子如果在自己院子,阿姨进去抓,肯定属于偷,但是如果鸭子跑到大马路上,阿姨碰到了,最多算是捡,但是阿姨捡的东西是有实际价值的,并不是小石子儿,树叶树枝,垃圾之类的东西,所以并不能占为己有,应该还给丢失鸭子的失主。阿姨非但没有还,还给吃掉了,那么错肯定就在阿姨这边了。

然后我们了解一下肖像权的定义,按照目前的法律,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王珞丹把阿姨的图片发到网上,实际上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阿姨的肖像,其微博最后也增加了说明,表示无意侵犯阿姨,只是想快速找到鸭子,而且王珞丹在找到阿姨后第一时间,删掉图片,也只对阿姨的尊重。可以说这次王珞丹处理事情的方式情商很高,所以此事件不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案件,王珞丹并没有侵犯大妈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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