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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烧狗蝴蝶儿子:南京杀妻罪犯死缓期间多次伤狱友,或将执行死刑,你怎么看?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3-07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自己想死南京烧狗蝴蝶儿子,父母和社会再想挽救也没用,法律不会一次又一次给机会原谅人!

南京烧狗蝴蝶儿子:南京杀妻罪犯死缓期间多次伤狱友,或将执行死刑,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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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第照片估计很多人还有印象,是四年前南京发生的一起富二代杀妻案的凶手和爱害人南京烧狗蝴蝶儿子。2012年5月8日,吉星鹏与被害人馨馨(化名,女,殁年22岁)登记结婚。婚后3个月,吉星鹏怀疑馨馨与他人有染,两人产生矛盾,并数次争执。2013年4月24日晚,与朋友聚会饮酒时,吉星鹏听朋友讲述馨馨与他人有染之传闻。次日早晨6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与馨馨就朋友所述之事发生争执。争执中,吉星鹏持菜刀、水果刀对馨馨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馨馨当场死亡。据医生透露,死者身上共有三四十处刀伤。两人育有一女,4个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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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由于手段残忍,特征明显南京烧狗蝴蝶儿子:富二代、80后、90后,一时轰动全国。

这样激烈的杀人手段,是很可能被判死刑的,审理此案的南京中院认为,吉星鹏的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当处死刑南京烧狗蝴蝶儿子。但鉴于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结合具体案情,可不予立即执行。最终,南京中院判处吉星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对其限制减刑。

熟悉中国刑法的人都知道,判死刑缓刑两年执行的现实含义不是把罪犯看押两年后再执行死刑南京烧狗蝴蝶儿子。这种情况名为死刑实际是一种活刑。因为只要该罪犯不找死,两年过后就可以免死了。

按法律规定,被判死缓的服刑者,只要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再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甚至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还可以直接减为有期徒刑。试想在监狱里服刑的人,有管教,哪那么容易再有故意犯罪的机会?

实际上等于法院给故意杀人的吉星鹏一次活命的机会,只要他老老实实服刑,两年后就可免死,将来也有继续减刑的机会。但是但这位吉星鹏确实不简单,在服刑期间竟然还能犯罪!

在服刑刚刚一年出头的时候,他又开始作奸犯科了。因一点琐事与同监服刑人员发生争执,并多次打人。即使如此,由于没有构成刑事案件,其实也只是对他对他监狱生活有一点影响,比如禁闭可扣分之类的。

可这些措施显然不足以给他威慑,在服刑期间他五次暴力伤害其他犯人,致两人轻伤,更重要的是第一次致人轻伤是发生在缓刑考验期之内!刚才我们说到,死缓考验期间如果不故意犯罪就可免死,反过来说,在死缓考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而就在司法机关对此次致人轻伤的行为进行司法调查期间,他竟然再次伤害其他犯人,又致人轻伤。对此,南京中院认为吉星鹏实属“不堪改造”,并于今年11月下旬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吉星鹏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吉星鹏已经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一旦判决生效,将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撤销缓刑,对吉星鹏执行死刑。

有人说是不是吉星鹏因为杀妻后悔,一心求死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行为?

我认为绝对不是,如果真的因之前的行为后悔,有求死之心,当初即使不能立即自杀,审判的时候应该也有机会让法院直接判决死刑。如果说想死而法院没有判决死刑,非要以服刑期间再犯罪的方式求死,服刑后可以立即实施这样的计划,而他是在服刑一年后才发作开始打人的。而且,在法院判决其构成故意犯罪后,如果真求死就应该不上诉让判决赶快生效,而他的选择是不服判决上诉。

综合这些情况来看,他并不是有悔意求死,纯粹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换句说话,这纯粹是自己作死!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谁知道京油子,卫嘴子,保定府的狗腿子的由来?是以前瞎传的吗?

完全错误!!京油子是指北京城区的老百姓见惯了王公贵族,也不知道走在大街上谁是有势力的人,所以说话特别客气,有城府,特别油滑世道,您这个称呼就是北京独有称呼!

卫嘴子指的是过去天津是港口和驻军城市,三教九流各路江湖人物都有,养成了天津人能说会道爱嘴贫的特点,过去北京说相声,表演曲艺的天津人特别多,现在相声届天津人也占有很大比例!

狗腿子是指过去北京王爷或者满清贵族家里看家护院的武师,团练很多都是保定人,搜一下民国武术家就会知道,所以狗腿子指的旧社会的一个阶层,即表达了保定人相对忠诚憨厚,又尚武好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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