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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流浪犬:是否应该驱除校园流浪狗?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5-13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假如我是学校的校长

假如我是学校的校长,我会严令校园的保安对闯入校园的流浪狗进行驱逐再见流浪犬。对于那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保安要进行批评处罚。因为我这里是学校,作为校长的责任,不仅是要教育好学生,更要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流浪狗经常吃不饱,并且有可能带有狂犬病病毒,这些都有可能危害到孩子,所以进去校园的流浪犬必须驱逐,对有危害行为的流浪狗直接打死。

我这么说,可能会召开某些所谓爱狗之徒的口诛笔伐,但是我不在会。学校是学习之地,是人类未来发展建设精英的教育启蒙之地,不是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都可以进来的。我们都知道,在没有极特殊的情况或者学校老师召唤,就连学生家长都不能随意进入,对那些随意进去校园的人,保安不仅有权利驱逐甚至可以选择报警。那么,对人都是这样的管理,为什么流浪狗进入校园被驱逐,那些所谓爱狗之徒要站出来为流浪狗站台,说什么没有爱心,难道狗权比人权还大,比人权还要重要再见流浪犬?

校园是纯洁之地,是传授人类思想,传授知识文明之地,是孩子学习的课堂,不是流浪狗乱串,觅食,搭窝的场所再见流浪犬。有流浪狗进去校园,必须驱逐。

深圳拟规定:超14天无人领养流浪犬可安乐死!你支持吗?

流浪狗的根治问题应该是:

1: 国家尽早出法,各级政府发文,严禁遗弃,违者重罚,从源头杜绝流浪狗再见流浪犬。

2:取缔无序繁殖场,控制狗的生育数量再见流浪犬。

3:把现有流浪狗人道抓捕,让爱心人士收养……`.。

4:领养代替购买。

5:绝育代替捕杀!

6:留犬所犬只可以借鉴外国经验,延长领养时间到3个月,尽量能领养出去的狗让人领养,能找到收养人的狗让人收养,毕竟是条生命,应该珍惜。

3个月之内无人领养、收养的老弱病残狗可以人道安乐,以土为安。

……。

不同意14天期限,应该延长到3个月!

养狗的人应该在养狗前就想好,如果没有终身不离不弃,养它到终老的责任心,就不要去养狗,一个不会说话的动物生命的代价为你的随心所欲,不负责任的行为买单你会良心不安,自责、愧疚……!

……。

谢邀!

朋友救助流浪狗缺钱找我“献爱心”,婉拒后导致友尽,我错了吗?

再见流浪犬:是否应该驱除校园流浪狗?

你做的没错,友尽就友尽!拒绝道德绑架!

我们家收养了几十只流浪猫狗,都是量力而行,我是在保证我有能力收养的条件下才会收养的,所以很理智,因为从小就喜欢各种动物,为自己喜欢的事儿作出实际行动而有一种幸福感!也因为有它们单纯的陪伴而感觉生活中失去一些也没什么!

就好像有的人愿意出钱救助灾区儿童,有的人定期到街道打扫垃圾,有的人乐于献血,有的人去世把器官捐赠一样,这都是唯心的!所以没有道理因为自己喜欢猫狗而要求别人也喜欢一样,不喜欢就是没爱心不珍惜生命么?不是吧!

至于捐献,我觉得爱心这个东西献多少,献给谁都好,以什么形式表现,哪怕不献也没毛病,只要不伤害就好了!老百姓赚钱养家父慈子孝一样是对社会有贡献了,只要不是做伤天害理违背人伦扭曲人性的事儿就没什么理由承受别人的指手画脚!

很多反感爱狗人士的一看到救助猫狗就提到孝敬父母!因为偏见?不全是,而是因为确实很多爱狗而意识不到自己的偏激,非得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甚至强求对方!这个行为本身就会让人反感!

也看过有些人说,没有爱狗者就没有流浪狗,虽然偏激,但是确实有一定道理!有些所谓的爱狗者就是那些不负责任的繁殖者,抛弃者,以及遛狗不栓牵引导致狗被毒死撞死或者跑丢的人,爱的时候是真“爱”,不爱了就和垃圾一样抛弃了,抛弃后再找更爱的狗!所以救助这条路任重而道远!坚持自己力所能及就好了!

再者无论是怎么献爱心,都要恰当,起码不会造成更多人的反感,再就是对猫狗无感的人怎么说都理解不了不是么,何必强求呢?可是无论喜欢不喜欢,个人喜欢猫狗可以委屈自己少吃点少穿点给狗狗,这没毛病!可是强行把这个观念推给别人就过了,这就是一个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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