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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女童被恶狗咬死:疫情期,四川2岁女童因被流浪狗咬伤得狂犬病离世,你怎么看?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4-22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我哭了六岁女童被恶狗咬死,我为我的弱小和无能而无限悲哀。七尺男儿,我竟然杀不了一条野狗。

六岁女童被恶狗咬死:疫情期,四川2岁女童因被流浪狗咬伤得狂犬病离世,你怎么看?

爱狗人士笑了六岁女童被恶狗咬死,它们又成功的制造了一起惨案。

一个花季幼女,还没有接受风雨的洗礼,就被爱狗人士的毛孩子残忍的咬死了六岁女童被恶狗咬死。一个也许可以成为李兰娟院士一样的人才,被爱狗人士的伴侣扼杀于蹒跚学步。一个未来可能开飞船的女英雄被爱狗人士的好朋友谋杀了。

即便是中国遭受新冠肺炎折磨,中华民族受到重创的时候,爱狗人士也没有停止教唆饲喂流浪狗六岁女童被恶狗咬死。

爱狗人士笑了六岁女童被恶狗咬死。嘴角挂着血腥。

我哭了。天就要亮了,而来的不是曙光,来的是凄冷的雨。

河南鹤壁8岁女孩被狗咬成重伤,狗被捕杀,这件事该谁承当责任?

3月15日,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九州派出所发布情况通报:近日,鹤壁市淇滨区西郭庄村8岁女孩郭某某被狗咬伤。事发后,郭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现伤情基本稳定。

接报警后,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肇事犬只予以捕杀,并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依法对犬只主人郭某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对郭某是否涉嫌其它违法犯罪做进一步调查。民事赔偿部分,相关司法部门正在依法处理。

养狗者说我的狗不咬人,我要大声说~狗为畜生,畜生就是没有人性。

城市养狗百害无一利,爱狗人士却说立通人性,否!有时连它主子也会咬的狗血淋头,伤人事件接连发生,不能不说是一件悲摧的事情。

养狗是你的个人爱好,但不要忘记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任何扰民的发生都是违法的,试想全国人一家一条狗,恐怕养狗人家也会只呼~悲乎,怪也。

养狗人溜狗实则就是让狗在除了他家,可在任何地方随意大小便,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养狗不拴绳,不给狗上户口,不打防预针,不给狗带嘴罩。此五不养狗者,扰乱着安静的社会秩序,人为制造恶性事故,给公安及有关部门平添了多少麻烦。

此事发生,养狗者应担全责,因为社会是人的社会,别说狗通人性,通人性就不会咬一个可怜的小女孩。

呼于有关方面出台关于养狗更加严励的法規,还大家一个安定谐合的社会环境。

江阴6岁女童被大型犬咬伤,饲养者承担赔偿责任, 你怎么看?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如何担责。

济南律师:本案属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济南律师说法1、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分两种情况

(1)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管饲养人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但是有一个免责事由,就是“伤者故意挑逗动物”,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的责任。

(2)饲养人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或者饲养危险动物,没有免责事由。

2、因为第三人导致动物伤害他人,伤者可以向第三人追责也可以向饲养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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